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浦教人〔2024〕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浦东新区第五期领军人才后备(培养期一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教育。
2.职称:任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以高级职称证书获取时间为准,须为2021年1月31日以前获得),且今年未获本区推荐申报正高级职称。
3.年龄:至2025年12月31日,男教师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其他:已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准备在2026或2027年申报正高级职称,且学校支持,能完整参与培养期内的各项活动。未纳入2025年浦东新区领军人才后备培养、2024年浦东新区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序列。
(二)申报要求
领军人才后备每校推荐总人数不超过3人。
二、预申报流程
1.学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学校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浦教人〔2024〕3号)文件精神,充分理解文件中有关领军人才后备的定位和要求。
2.学校宣传动员。学校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鼓励其积极申报。
3.学校提交材料。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审核鉴定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职称、师德考核成绩等,确定支持申报的教师名单,填写《学校审批通过人员汇总表》(模板附件2),由学校委派专人提交至链接:https://f.wps.cn/g/DZmUAfR9/,并上传盖章版的《学校审批通过人员汇总表》扫描件和盖章版的学校承诺书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13-14日8:00—24:00。
4.申报人准备并递交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将以纸质稿的形式递交,纸质材料包含如下两份:(1)《浦东新区领军人才后备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4);(2)申报表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注意事项见附件5)。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6-17日9:00-16:00,地点:浦东新区浦三路385号1号楼205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以学校提交的汇总名单为准,请学校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在学校提交名单内的教师将无法进行个人申报。
2.申报人须本着诚信的态度,按要求提供各项佐证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且清晰可辨。若因通知不及时、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所有纸质材料须在规定日期内当面递交至相应地址,签字后有效,不接收快递,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
4.相关事宜咨询:请咨询人首先充分学习文件和通知内容,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权老师58892155;材料递交若有问题,请咨询赵老师13665140390。
附件:
附件1: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浦教人〔2024〕3号)
附件2:学校审批通过人员汇总表
附件3:学校承诺书
附件4:浦东新区领军人才后备申报表
附件5:浦东新区领军人才后备证明材料装订注意事项
附件6: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说明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