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体育活动实施科学、规范、有效
上海市学前教育专家郑艺老师来浦东作专题报告
发布人:秦红斌
发布日期:201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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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现代幼儿教育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一个术语“运动教育”,即把身体活动和问题解决联系在一起,幼儿会从中得到充分的发展,获取丰富的经验,并能获得极大的乐趣。反思目前新区幼儿园在实施《运动》课程的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较多地强调了动作练习,忽视了幼儿“玩”的天性;强调了幼儿模仿性学习,忽视了幼儿的自主体验;强调了集体活动,忽视了个别、小组的活动等等。面对幼儿《运动》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学前教育组于3月9日下午邀请上海市学前教育著名的“运动专家”郑艺老师在东方锦绣幼儿园为新区两百多名幼儿园保教主任和新区学前新锐教师作了《如何使体育活动实施科学、规范、有序》的专题报告。
郑老师从1996年开始便潜心于幼儿运动教育的实践研究,她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围绕幼儿“运动”的意义价值;幼儿“运动”教育的五大原则、运动的一般组织形式等等作了具体的阐述。
报告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列举了大量的案例,生动形象,通俗易懂,让听报告的老师感到非常“接地气”,如运动教育的五个原则,即安全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挑战性原则、多样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具体应该怎么落实到运动教育中去?郑老师在多个生动的案例中得以一一解释。
从郑老师的报告让新区的保教主任和新锐组教师更多地体会到幼儿园的运动教育应具有更大的空间与更大的开放性,在运动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充分考虑幼儿的身心特点、身体素质和运动兴趣,同时还要关注幼儿的心理需要,要根据幼儿的能力差异创设和提供适宜的运动环境,强调在运动中培养幼儿的运动兴趣和习惯,培养幼儿的交往能力,培养幼儿大胆、自信、勇敢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幼儿的运动技能,发展幼儿良好的心理素质。郑艺老师还特别指出,区域性体育活动最能体现幼儿自主活动,它的价值在于促进幼儿动作的发展、给儿童更多自主空间、给儿童社会性发展拓展最大空间。在区域性体育活动中,必须遵循“三自由”原则,即选择自由、结伴自由、玩法自由。
本次报告让新区在场的保教主任和新锐组的老师获益匪浅,纷纷表示会把郑老师报告的内容带回幼儿园,并结合本园的实际作进一步的思考和实践。专家的报告犹如扑面而来的春风,唤醒了幼儿教师对运动教育的重视。期待新区各幼儿园《运动》课程实施的品质不断提升。
(供稿: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张卫萍|齐河幼儿园 傅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