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新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20〕6号)和《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在线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浦教义〔2020〕3 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在线教学期间各学校所使用的互动平台的报备和安全工作,请学校落实如下工作:
1.落实专人负责学校所选用互动平台的安全保障工作。
2.请学校与平台开发运营方联系,检查并核实所选用在线教学互动平台的备案情况。平台一般需具备工信部ICP备案、网安备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及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
3.若学校选用的互动平台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请学校要按照《关于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地址:
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3-4560000012256.htm?Page=8),尽快落实“使用者备案”相关工作。
4. 请学校与提供在线教学互动平台的开发运营方结合双方实际需求,要求开发运营方提供盖章的信息安全承诺书,承诺在疫情期间免费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内容规范与师生数据安全等。承诺书的参考模版见附件1。
5. 各学校应加强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安全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教师严格遵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开展教学直播,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得要求所有教师都制直播课。
6. 请学校做好在线教学互动平台的备案证明和信息安全承诺书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7. 请学校信息化分管领导于4月12日16点前登录钉钉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填报附件2:在线教学互动平台报备表。
附件1:信息安全承诺函模板
附件2:在线教学互动平台报备表
联系人:王其冰(13764203041)
钉钉技术支持:张(13816486163) 王(18049896028)
浦东新区教育局信息化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