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已结束,各单位未结业的个别人员,通过上学期期末的自查后,若有以下学分未申报的,可进行最后的补申报:
(一)区公共必修课程的师德修养或幼儿园教育技术学分未修满的人员
请参照《关于“十二五”公共必修学分自查及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2128.htm?Page=30)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属于免修学分但未申报过的人员
个别人员仍有遗漏未申报过免修学分的,请参照《关于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第三批申报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0120.htm?Page=33)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属于免修对象但未申报过的人员
个别免修对象未申报过的请参照《关于“十二五”浦东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对象”申报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8851.htm?Page=20)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工作均由各单位师训专管员前来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办理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8日(9:00至15:30)。
办理地点: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浦三路385号1120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58892170
其它类别的学分,若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项目组。
特别提醒:院内狭小,不能提供停车位。地铁六号线临沂新村站2号出口即到。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