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推进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有效展开,浦东新区2016年秋季区级选修课程开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校师训专管员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按要求进行开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申报对象
本轮可开班的区级选修课程为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具体见附件一:《2016年秋季可开设课程汇总表》。
二、开班申报方法
本次开班申请必须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浦东新区2016年秋季选修课程开班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需经各校审核盖章(教发院教师需所在部门审核盖章)。由各校师训专管干部(即原师训专管员)收齐本校开课教师《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后,将纸质稿于2016年9月12日前交至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韩老师收(浦三路385号112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本次申报开班指定工作邮箱xxkckb2016@126.com。
三、申报填表要求
1.课时与学分:10课时计1学分,每半天计5课时。
2.招生人数:专业选修课每班30至50人;通识选修课每班40至80人。
审核时可能会根据教室座位等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调整。
3.选修学段与学科:
由开课教师根据《申报表》提示填写,再统一审核。
4.上课地点:
安排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或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惠南院区教室较少】。
5.排课时间要求:
课程安排在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之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双休日教室另有安排,本次不排课。
上午的课安排在8:30至11:30;下午的课安排在13:00至16:00;全天的课安排在8:30至16:00。
因本次课程安排时间较紧,周次安排必须连续,不得间隔周次安排上课时间。
由于教室数量有限,为充分利用教室,上课时间安排请尽量靠前半程或后半程,避免居中。
6.上课安排:
属团队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参与授课,其他上课成员上课不得少于10课时,上课时必须按上课安排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调整。非课程团队人员上课,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四、申报审核
不符合开班要求的将不批准开班,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招生计划,审核结果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秋季可开设课程汇总表》
附件2:《浦东新区2016年秋季选修课程开班申报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5日